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经我局审查同意注销浙江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现予以公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25年5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清化路7号大洋基地一区18号楼服务平5楼507室(邮编:31700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申请汇总表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申请汇总表 序号 | 申请企业 | 资质名称 | 审查意见 | 1 | 浙江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同意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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