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的公示(银泰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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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城全体业主: 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和《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17〕1号)等相关规定,住宅物业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的防渗漏保修期不低于8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具体各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依据项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或建设单位与业主的相关约定。 银泰城项目由临海银泰购物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届满。现对拟退还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个月(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公示期内,如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对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未提出异议的,我局退还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本息余额给建设单位;有提出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保修金的理由、异议提出人姓名(或异议提出单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 系方式以及对应的房号等内容,并经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单位盖章)。业主提出异议的,请同时抄送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抄送社区居委会)。 异议内容与物业保修具有直接关联的,由建设单位和异议人通过协商、诉讼、仲裁、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等方式解决异议。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科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临海市建设大楼2302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女士,联系电话:85810717 邮政编码:317000
本公示已同步书面张贴小区。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