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浙江省临海市公证处 | 法定代表人 | 朱亦敏 |
住所 | 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司法行政大楼 |
开办资金(万元) | 558.00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年初数(万元) | 2237.12 | 期末数(万元) | 2389.1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或法律规定、国际惯例依法办理公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1082743486718X | 举办单位 | 临海市司法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临海市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开展活动。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主要工作:(一)办理公证事项及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济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三)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总之,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四)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五)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在硬件和软件方面建设方面得以加强,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办证技能。取得主要效益:2024年度,截止到2024年12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248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3078件,涉外含涉港、澳、台公证事项1170件。办证类型涵盖了全市经济、社会生活、民事流转等各个方面,其中民事类公证事项共办结2000余件,经济类公证事项共办结700余件。我处根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或法律规定、国际惯例依法办理公证,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公证业务有待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提升公证服务意识,“四种意识”即强化质量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二)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投入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服务诉源治理和信访源治理工作,加强公证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