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宗、“两新”组织、人才、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相关工作。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会同武装部门,做好人民武装、兵员征集、民兵组织建设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