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治理工程(临海段二期)的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临海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台州市椒江治理工程(临海段二期)建设项目,拟征收两水村经济合作社、伏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古城街道两水村、伏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5.647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古城街道办事处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土地勘测调查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勘测、统计、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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