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在征集各科室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和梳理后,经过仔细梳理,现向社会公众公开说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2025年度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续如有新增决策事项将及时动态调整。
特此说明。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