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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5年3月14日拟对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项目涉及220kV临大2354线31#-34#段、220kV州临2352线70#-74#段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3-14 15 : 46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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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项目涉及220kV临大2354线31#-34#段、220kV州临2352线70#-74#段线路迁改工程

    临海市涌泉镇、沿江镇

    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工程项目组成包括220kV临大2354线31#-34#段线路迁改工程220kV州临2352线70#-74#段线路迁改工程。(1)220kV临大2354线31#-34#段线路迁改工程:拆除临大29#-临大33#杆塔共5基,拆除单回路架空线路1.48km及相关金具;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425km。新建单回路铁塔4基。2)220kV州临2352线70#-74#段线路迁改工程:拆除州临72#-73#杆塔共2基,拆除单回路架空线路0.377km及相关金具;拆除州临70#-电1#、电2#-州临76#段一根GJ-70镀锌钢绞线路径长1.577km及相关金具;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374km。新建单回路铁塔2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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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电磁环境: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声环境: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午间及夜间休息时间作业,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大气环境:施工时合理开挖,科学回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单位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及时清扫车轮泥土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水环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拟建线路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砂石料使用产生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 固废: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乱弃;架空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临时堆砌时应尽量选择周边空地,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并压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317日至2025325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污控科

    联系电话:0576-8518399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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