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经我局审查,拟变更湖州市博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长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小强为董明祥,拟变更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金世纪大厦1037室-4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文庆街16号3号楼2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窗口(临海市凯歌路6号,邮编:317000) 附件:资质许可审查意见汇总表 二〇二五三月十四日 资质许可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 申请企业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湖州市博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名称变更 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注册地址 | 同意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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