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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2/2025-1381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审公告〔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单位: 市审计局
【结果公告】临海市审计局关于尤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日期:2025-03-11 16:03
  •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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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临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8日至9月3日,对临海市尤溪镇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尤溪镇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均在财政核定数以内。本次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工程项目监管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到位。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专项补助收入1800万元未分收入明细编制。

(二)支出管理不够规范。

公务支出管理不到位。一是经抽查,公务接待存在报销滞后、接待清单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公务用车存在车辆管理制度不够详细、未建立痕迹化管理台账等问题。三是培训费存在附件不全、超综合定额标准支出问题。四是存在夜餐费报销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报销迟滞问题。

(三)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一是33个工程项目未及时结算。二是工程项目存在结算不准确、未按要求施工等问题。三是核减工程款0.27万元未及时收回。

(四)租入房屋存在闲置现象。

(五)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未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以资产云打印清单替代资产台帐,“资产云”登记的资产信息不完整。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六)往来款项管理不够规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临海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尤溪镇已积极整改,收回核减工程款,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报告反映的立行立改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总体进展顺利,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措施和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尤溪镇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临海市审计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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