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司法局2024年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2024年度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24年度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资金为285.8万元,其中同级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为285.8万元。 支出共计285.8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为 228.7万元;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及律师值班补贴19.8万元;宣传费用10.3万元;基本公用经费2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通过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上报法律援助案件数1137件,其中刑事754件,民事 381件,行政2件,达到了考核基准线。 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市财政预算,单列科目,细化了经费收支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实行单独核算。 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经费由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核算,由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局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由局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审批,并经局党组会议通过。 (一)办案补贴、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及律师值班补贴 办案补贴、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及律师值班补贴,发放范围均为经局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审查、审批、指派、结案审核的案件。未经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及律师未上交结案材料至局法援中心的,不予发放补贴。承办人在上述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将结案材料提交至局法律援助中心,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合格后,按照补贴标准及时、足额通过市财政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案件承办人,不存在随意压低、克扣、拖延支付办案补贴的情况。 (二)经费列支范围合理 专项经费全部用于支付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案件的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补贴和值班律师值班补贴,包括交通费、文印费、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困难。因2023年,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事项纳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省、台州市分别将“法律服务质量中每十万人提供法律援助量(件)”列入法治浙江、法治台州建设考核评价结果性指标,设定“每十万人提供法律援助量(件)少于120件,每少5件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考核指标体系。为高质量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下,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深度挖掘刑事类、民事类案件归入法律援助范畴。截至2023年12月20日,我市通过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上报法律援助案件数1358件,达到了考核基准线。为此,临海市政府予以核拨100.8万元并放入2024年专项增拨。 综上所述,2024年度法律援助经费同级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为285.8万元。其中,真正用在2024年度办案补贴、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及律师值班补贴185万元(含宣传费用10.3万元;基本公用经费27万元)。因此,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接待能力难以满足弱势群体不断增长法律援助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增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力量。
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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