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331082-072/2025-1410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
| 发布单位: | 白水洋镇 |
| 临海市白水洋镇25-7地块(临海白水洋55MWp农光互补示范项目升压站)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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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开展临海市白水洋镇25-7地块(临海白水洋55MWp农光互补示范项目升压站)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调查。 一、土地征收实施概况 1、征地用途:本次征地拟用于临海白水洋55MWp农光互补示范项目升压站建设项目。 2、征地位置:详见临海市白水洋镇25-7地块红线图。 3、征地规模: 本次征收白水洋镇新曹山村后廖自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91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4、补偿标准:根据临政发[2023]2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详情见《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市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根据临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详情见《临海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 二、社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社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和潜在的诉求等。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征地和项目实施区域公众,特别是与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 (1)项目涉及的土地征用及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2)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3)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不适的风险;(4)土地征收是否对公众生活产生影响;(5)对本项目征地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及当地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在通过电话、信件、来访方式联系我们,并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对于您的参与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2日)。 六、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临海市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金海龙 联系电话:13736667786 地 址:临海市白水洋镇振兴路9号 七、评估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浙江临观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 刚 联系电话:13586039191 地 址:浙江省临海市月河路16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临观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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