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临自然临字[2025]005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下列地块的审批结果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申请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台州供电公司
项目名称
台州翼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办公用房等临时用地
土地权属
桃渚镇雄安村集体土地
土地坐落
桃渚镇雄安村
土地用途
临时办公用房、材料堆场
使用期限
自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7月11日
审批机关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联项目
台州翼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用地面积
0.2559公顷
用地四至
东至雄安村园地,南至雄安村园地,西至机耕路,北至雄安村园地。
备注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