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331082-083/2025-1415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
| 发布单位: | 括苍镇 |
| 括苍镇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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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括苍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新提升。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依法决策,健全制度体系。 我们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机制,全年度合法性审查共49件,合法审查率为100%,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或不当决策,政府公信力持续增强。 (二)聚焦规范执法,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我们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推动执法信息透明化,通过公示栏、政务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结果。二是推广执法过程全记录,为重点执法部门配齐音像记录设备,确保执法活动可回溯管理。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聚焦普法宣教,营造法治氛围。 我们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紧抓“关键少数”,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围绕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讲堂”等主题宣传活动。三是拓展普法阵地,升级镇、村两级法治宣传栏,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普法资讯,使法治精神逐步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提高。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规范化水平与精细化要求存在差距。部分执法领域仍存在程序不够严谨、证据收集固定不规范、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专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尚不完善,导致执法规范化标准未能完全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与覆盖面有待拓展。 普法工作形式有时仍偏重于传统摆摊咨询、发放资料,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的影响力不足。普法内容与不同群体(如青少年、企业员工、老年人)的精准需求对接不够紧密,实效性有待检验。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作用发挥不够均衡,活跃度和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主要原因在于普法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新媒体传播规律研究不深,普法资源整合与精准投放机制不够健全,基层普法力量培育和激励保障措施需进一步强化。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主持召开党委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要求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查考核与队伍建设,夯实筑牢组织基础。 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亲自带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支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执法人员培训。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在深化依法行政与规范执法上求突破。 进一步完善并刚性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探索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和网上巡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减轻处罚清单制度,提升执法温度与社会效果。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精准化、案例式培训,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公信力。 (二)在优化普法供给与精准治理上出实招。 精心谋划实施“八五”普法关键之年各项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打造一批具有括苍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大力运用新媒体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覆盖面。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动态管理和作用考核,使其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力军。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订单式”、“案例式”普法,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普治并举,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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