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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LH331082-001/2025-1415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5〕45号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 发布单位: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市数据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LHD01-2025-0016 |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层级分类: | 县级政策 |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促进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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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促进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促进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深做实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部署和省、台州市工作要求,全面提升金融高质量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赋能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为核心,围绕“315”科技创新、“343”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原则,推动“政银保担企”五方联动,构建“立体化产融融合,多元化产品供给、系统化政策支撑、精准化金融赋能、协同化组织保障”五大体系,全面提升科技金融的可得性、覆盖面和精准度。 到2027年,完善金融支持与财政、产业政策协同机制,撬动科技型企业强化科研投入,全社会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3.3%;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技型企业融资年均增速不低于15%,科技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步降低;推进科技研发类保险实现零突破,并全面推广适用;形成涵盖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研发保险、保单增信、融资担保等多元化产品体系,新增科技型企业贷款1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举措 (一)构建立体化科技金融产融融合体系。 1.强化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推进科技金融产融融合,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金融服务、重点技术攻关项目、财金助力扩中“共富”项目,强化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为科技创新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适当延长至5年。积极关注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加大科技企业首贷户拓展力度,到2027年底,新增科技企业首贷户100户以上。 2.优化产业金融资源匹配。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专营部门,进一步完善差异化授信服务机制,针对我市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在不同阶段的金融需求特点,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贷款期限等方面,融合产业成长期特点,实施“阶梯式”分层分类管理。到2027年底,新增科技型企业贷款100亿元以上。 (二)发展多元化科技金融产品供给体系。 3.加快人才科创基金落地。充分发挥人才科创基金引领作用,基金规模2亿元,支持科技型初创型人才创业项目稳健发展,对人才科创企业进行早期投资,以股权投资方式推动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地,用于支持台州人才新政项目、500精英创业项目、高科技创新孵化项目。 4.鼓励银行科技信贷创新。优化知识产权融资渠道,打通价值评估堵点,推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和扩面,推广知识产权专利池贷款,推动开展知识产权入表、作价入股、证券化等金融运用新模式,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保险增信”模式,开发专属产品,对于购买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保险的企业给予保单10倍以上的授信放大规模,提高中长期贷款比重。 5.推进科技保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其应用推广、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关键环节,针对研发损失、设备损失、专利保护等重点领域,创新与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相适应、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的保险产品和增值服务。到2027年底,科技保险服务惠及科技型企业80户以上。 6.加强融资担保专项支持。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积极运用“科创保”、“科创易担”等特色产品,降低担保费率,缩短融资担保审批时间。探索“投贷担”联动模式,鼓励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担保产品,为产业基金战略投资企业提供科技融资增信专项方案。 7.支持科技企业债券等融资。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加大科创类债券投资配置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资产支持计划等证券化产品。鼓励银行、证券等相关机构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担保债券等提供承销服务。 (三)完善系统化科技金融政策支撑体系。 8.落实央行科技金融增量政策。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争取更多低成本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9.支持企业科研投入风险缓释。支持企业科学开展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等科技研发项目投入,鼓励企业购买研发类项目保险,对2025-2027年度企业购买的科技研发费用损失保险及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研发类保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给予最高80%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该项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0.支持企业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认定,鼓励企业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支持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对购买保险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该项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四)打造精准化科技金融服务赋能体系。 11.优化科技金融人才赋能。探索建立科技人才“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配套做好人才贷、人才创业险、财富管理等特色金融服务,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予以优先、稳定的支持。 12.强化科技金融AI赋能。鼓励金融机构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和AI赋能,联动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基于大数据的建模应用系统,通过对科技企业精准“画像”,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提高业务审批、智能风控、反欺诈等流程监管精准性。 13.推进部门协同赋能。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大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聚焦科技创新企业及重点项目,不定期多频次组织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对接活动,持续完善授信“白名单”机制。对于推送的企业融资需求清单,专设台账,专人跟进,限时办结答复。金融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金融机构梳理发布金融产品手册,明确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等,畅通企业申办金融服务渠道。 三、组织保障 全市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科技金融发展,加快引进具有科技、产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确保科技金融政策执行落地,将对科创型企业金融服务效果作为差异化金融监管、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参考。统筹市级相关部门组建科技金融产业工作团队,协调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建立科创型企业金融服务效果动态跟踪机制,及时根据科技金融服务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方式方法,梳理全市科技金融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总结推广成功案例和经验,构建合作共赢的良好环境,营造全社会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协同推进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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