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建议提案
2025年度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 日期: 2025-12-24 10:58
  •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 浏览次数:
  • 字体:[ ]

2025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办政协提案共10件,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037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城市道路“白改黑”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雨水、污水、综合通信等管线改造工程,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依次推进全市道路“白改黑”2025年度改造计划。二是结合“美丽临海 精彩蝶变”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需要进行“白改黑”的城市道路纳入2026年-2028年实施计划,分年逐步实施。

051号提案:关于完善和提升市区柏叶路道路两侧照明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修整行道树牵头市路灯公司、市园林部门对道路两侧遮挡路灯的树木进行修剪清障。二是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定期对包括柏叶路在内的路灯进行全面排查检修,故障路灯已全部修复。

09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

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依托各类宣教阵地,开展主题活动、入户宣传,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二是规范“两定四分”运行。推行“镇街+物业+保洁督导”运行模式,提升前端垃圾分类实效。三是优化清运模式。在主城区推广易腐垃圾直运“以桶换桶”清运模式,提高清运单位服务质量。

099号提案:关于破解大洋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题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编制维修金申请流程图及各项材料范本,组织物业经理及业委会成员参加专项培训,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理效率。二是推进维修金系统信息化建设,保障业主知情权,已初步完成系统搭建,正处于系统测试阶段。三是会同大洋街道办事处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协助,共同构建公开、透明、高效的维修资金使用监督体系。四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就维修金使用流程简化和维修金补缴、空置房优惠政策等提出建议。

105号提案:关于改建市政广场小树林为停车场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城市更新为契机谋划好该区块改造。二是结合我市重点项目对该区块进行分步实施改造。三是积极对接住建、财政、城发等相关部门谋划更新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及国债的支持。

111号提案:关于优化东湖路东西段人行道和绿化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对东湖路占道的花箱、标志物等设施进行集中搬离与清除,有效腾退人行道公共空间,保障游客及市民通行顺畅、安全。二是加强绿化苗木的精细化管养,通过增加苗木修剪频次,在提升道路整体绿化景观观赏性的同时,减少了过度生长的植被对人行道通行的影响

117号提案:关于推进“公厕+驿站”一体化建设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管理维护。对依托公厕建设的环卫驿站、休息点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障驿站正常运转,已完成洗菜桥驿站故障空调更换;各点位增设凉水桶、放置防暑药品。二是优化服务保障。组织相关点位公厕保洁员培训,提升服务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谋划新增服务点,新增锦园、山海麓园等服务点位,放置防暑药品

198号提案:关于深化社会监督治理乱停车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勤务优化,采取错时执勤、定点值守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并依托电子警察等技术手段,提升对重点区域的监管覆盖率。二是严格执法,加大严管路段执法力度,依法严查违停行为,对严重影响交通的车辆实施拖移等强制措施,增强执法震慑力。三是拓宽共治渠道。引导市民通过“府城管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举报违停行为,积极引入志愿者力量参与辅助管理,形成共治格局。1-8月累计处理市民反映问题243件

207号提案:关于加强开放式老旧小区管理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化三方协同治理。协同推动老旧小区长效治理机制构建,形成共治模式。指导镇(街道)、社区做好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畅通业主诉求渠道,完善矛盾调解机制,提高调解速度、效率和满意度。二是加快小区物业全覆盖。发挥社区作用,盘活公共资源,建立资源库,组织街道与企业“结对子”,推动物业企业进驻老旧小区。三是积极对接市属国有物业,推动国有物业企业提高参与老旧小区管理的积极性,探讨经营和运作模式

222号提案:加快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提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解决消纳场等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大洋街道梅岙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设,摸排全市岩仓等较为成熟的存量建设用地。二是加快推进大型正规消纳场所落地。完成临海市江南街道小溪村奇龙岙渣土消纳场工程赋码。三是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对接资源化利用先进企业,促进企业与属地镇街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有效磋商。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