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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答复的函
  • 日期: 2025-12-24 09:16
  • 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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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临海市总支:

你们在临海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预防老年人违法犯罪的提案》(第16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增强法治供给,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

完善涉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走进村、社区开展涉老专项法律服务,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政策法规咨询、涉老法律援助等,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也让他们详细了解法律对老年人犯罪的规定,以及犯罪可能带来的后果。将老年人权益保护纳入农村文化礼堂宣讲目录,课时占比达到15%以上。

建立“老帮老”法治志愿服务体系。吸纳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年人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拉近与老年群体的距离,更贴心为老年群体解决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在部分村、社试点成立以在家老人为主要成员的社会组织联合会、法治服务志愿队,在市民政局登记备案 30 余个社团组织,常态化参与居住地的法治服务和基层治理活动,已形成古城街道鹿城社区“夕阳红帮帮团”、古城街道许墅村“法治四小队”、桃渚镇永兴村“老兵‘法律明白人’服务队”等品牌队伍。

健全涉罪老年人矫治体系。对在矫老年对象开展个案分析,实施精准矫治,针对性地对老年违法犯罪者进行必要的行为管束,如监护隔离、限制居住、限制从事特定活动、参加社区服务等,预防和震慑犯罪,预防再犯。在做好监管帮扶的同时,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作机制,深入分析个案数据、掌握共性风险因素,利用社工触角、专业知识和信息优势,排摸收集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非法宗教活动及黑恶人员利用老年人进行犯罪等高风险线索,及时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二、倡导爱老敬老,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

加大弘扬传统道德。利用九九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广泛传播爱国爱家、敬老爱老、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家庭文明新风尚,倡导家庭成员给予老年人足够的关爱和陪伴,关注他们的心理和情感需求,及时发现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避免老年人因孤独、无助而走向犯罪。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让老年人在安全、舒适、关爱的环境中安享晚年,减少因生活不如意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银龄互助’模式。倡导“低龄老人”老有所为,发挥余热,在老年人之间互相形成正向引导。组建以55岁至65岁左右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为骨干的“银龄互助”志愿帮扶团,每月分组分片开展 1 次下基层、进社区志愿活动,提供党的政策宣传、理发、家政服务、健康保健、心理关爱等志愿服务,截至目前,团队已组织为老服务260余场次,服务2800余人,服务时长超10000小时。

三、加强基层治理,织密老年人保护网络

建立健全网格员定期走访制度。明确网格员每周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内老年人,重点关注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走访过程中,详细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心理状态、社会交往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对发现有情绪异常、行为偏差或存在违法犯罪倾向的老年人,及时进行干预和引导,联合社区民警、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其提供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服务,将违法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大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一站式” 多元调解机制,加强调解组织与公安、司法、民政、社区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涉及老年人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赡养抚养、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作为重点调解内容,做到早介入、早调解、早化解。在调解过程中,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传统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引发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适老化条款。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指导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增加适老化条款,明确村民、居民对老年人的关爱责任和义务。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和执行机制,对违反适老化条款的行为,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社区活动、上门走访等形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宣传适老化条款的内容和意义,提高村、居民的知晓率和遵守意识。

感谢你们对预防老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司法局     联系人:干兢

联系电话:85155099         邮 编:317000


临海市司法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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