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331082-001/2025-1412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临政发〔2025〕22号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 发布单位: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市数据局) |
|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台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为我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统筹协调、狠抓落实,有序有力推进普查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成立临海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经济局派人员共同参与,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开展。 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坚持依法普查,创新方法手段,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普查质效。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要在2026年2月底前建立本地区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市统计局牵头负责普查全面工作;涉及遥感测量等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临海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5〕15号)精神,各负其责,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落实工作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足额核定,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尽早选配业务骨干,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合理统筹相关人员,确保足够的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在全市上下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附件:临海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海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林 锋 副组长:金 巍(市府办) 祝霄峰(市统计局) 郭志钢(市农业农村局) 冯 健(国家统计局临海调查队) 成 员:张 磊(市委宣传部) 王 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洪滔滔(市委社工部) 李肖尉(市发改局) 虞 彦(市公安局) 蒋丽娟(市民政局) 王法宝(市司法局) 徐 震(市财政局) 吴加伟(市人力社保局) 罗凌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涂道平(市水利局) 陈坚强(市农业农村局) 张建中(市海洋经济局) 汪 贵(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金爱青(市市场监管局) 许跃波(市统计局) 陈 耿(市新闻传媒集团) 何 浙(国家统计局临海调查队) 胡建国(市供销社) 许跃波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