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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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3号)关于“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决策事项目录的,经研究论证后报决策机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并报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要求,经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同意,决定对《临海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新增一项《临海市2025年度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实施方案》(详见附表)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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