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 监督检查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医疗器械抽检
【食品安全抽检】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5年第10期)
  • 发布日期:2025-11-28 08 : 49
  •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浏览次数:
  •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

    近期,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糕点、肉制品等17类食品1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40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台州冠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临海市洛河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何智超销售的小葱丙环唑、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临海世纪联华超市销售的小白嘴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临海市万利厚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临海市益惠生鲜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临海市洛河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何智超销售的小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超标

    (一)临海市洛河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杨永标销售的鸡肉,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临海市邵家渡商品综合市场章亚君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临海市杨氏米糖加工坊生产的花生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各所、分局自通告发布之日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0期.zip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8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