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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LH331082-001/2025-1409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5〕40号 | 成文日期: | 2025-11-24 |
| 发布单位: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市数据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LHD01-2025-0012 |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层级分类: | 县级政策 |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海市城市道路泊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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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管理,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经市十七届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同意,特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城市道路泊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61号)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1.此次涉及全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 2.一类泊位为城市主干道商业繁华中心路段、交通重点路段和繁忙路段等;二类泊位为非城市中心区域路段、交通一般路段等;三类泊位为一、二类区域以外的所有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3.目前已实施收费的停车泊位按照原政策继续执行。 本补充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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