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塍镇关于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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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3号)关于“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决策事项目录的,经研究论证后报决策机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并报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东塍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新增一项《2025-2026年度东塍镇松材线虫病枯死木除治项目》 东塍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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