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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3日拟对临海市领航工艺品有限公司等2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13 15 : 42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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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51113日拟对临海市领航工艺品有限公司2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海市领航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000吨技改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白水洋镇龙泉大道1089

    临海市领航工艺品有限公司

    项目购置搅拌机、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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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临海市白水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台州市海泓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8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

    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东海第一大道眼镜创业园 72单元101室西侧、301401

    台州市海泓眼镜有限公司

    项目购置注塑机、破碎机、磨水口机、拉砂机、自动喷漆台、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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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拉砂除尘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振机研磨废水经企业自行压滤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超声波清洗、冲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和水喷淋废水收集后纳入园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磨水口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拉砂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水过滤+过滤棉)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割片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油墨废气、抛蜡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破碎废气加强设备密闭性。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13日至20251124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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