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331082-010/2025-1407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5-11-12 |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 临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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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平: 我局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撤销黄坦乡人民政府于1998年3月5日办理的婚字第011号李兵与李彩平的结婚登记。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临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临民拟撤〔2025〕1号),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临海市民政局领取《临海市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临民拟撤〔2025〕1号),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临海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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