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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1/2025-1407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11-11
发布单位: 涌泉镇
临海市涌泉镇25-8地块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 日期: 2025-11-11 10:45
  • 来源: 涌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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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浙江省地方标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DB33/T1291—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需开展《临海市涌泉镇25-8地块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因涌泉镇人民政府实施临海市涌泉镇25-8地块建设项目,本次征收管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37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征地区片综合价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市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临政发〔2023〕27号文件执行。涌泉镇属于II级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6万/亩,林地、未利用地综合地价4.7万/亩。

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充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临政发〔2021〕12号文件执行。

社会保障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55号文件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决策事项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决策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决策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决策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决策和准备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最关注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该决策事项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宏图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阳   徐镇伟  

联系电话:0576-85155638  

邮箱:523253596@qq.com

临海市涌泉镇人民政府

浙江宏图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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