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331082-044/2025-1405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10-27 | |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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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动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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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持续推动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见效。根据《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防指办发〔2025〕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有效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迅速组织部署 当前,非洲猪瘟病毒污染依然较广、流行毒株多样,调运、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阳性仍有检出。全球正处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季节,奶牛等哺乳动物感染持续增加,省内H5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阳性时有检出。全国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疫情高发态势未变,且呈向南方扩散趋势,随着秋冬季羊肉消费高峰来临,省外调入活羊增加,布病输入风险加大。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病原污染面有上升趋势,存在发病风险。各镇(街道)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复杂形势,牢固树立防疫优先理念,继续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周密部署开展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秋季集中免疫行动 针对当前动物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市防指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全面启动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要求10月25日前完成集中免疫任务。各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动员,抓好以下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1、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各镇(街道)要细化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强化责任落实。针对规模场,鼓励主体自行开展程序免疫,加强免疫监管和监督抽检,督促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确保应免尽免。对散养户和部分不具备自免能力的中小规模养殖场,实施集中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同时严格按照《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组织对犬只实施狂犬病免费免疫。 2、组织开展免疫核查。加强对自免养殖场(户)免疫指导服务,准确购苗用苗、规范免疫操作,确保免疫成效。及时开展免疫情况核查,重点核查“先打后补”场免疫剂量、免疫操作情况。要督促指导主体做好免疫数字化工作,及时、准确将免疫信息录入“先打后补”模块。 3、强化疫病监测预警。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加强疫病排查和监测预警,加大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等场所风险监测,密切关注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动态。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短板,科学指导综合防控。 三、开展消毒灭源,推进场所净化。 开展集中消毒灭源是消灭传染源、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方式宣传消毒灭源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加大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消毒力度,切断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同时指导养殖场改进饲养模式,实行封闭式饲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监测、净化等各项防疫措施。 四、严守人畜共患病防控线 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防控理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持续强化布病排查监测,严格做好疫情报告和阳性处置工作,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新发人间病例追踪溯源等工作。二是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治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犬只狂犬病免费免疫,做好技术培训服务,联动媒体线上线下宣传防控知识。 五、强化监管,确保成效 各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周密的秋防工作督查方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落实防控工作所需的人员、物资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量化任务,确保任务分解到人。各镇(街道)要在9月28日,10月25日前分别将组织部署情况和秋防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防指办。 临海市动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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