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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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种发〔2025〕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优化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0〕1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5〕1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规模种粮主体的金融支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2025年我市继续实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规模化种粮主体申请的粮食生产贴息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根据生产规模和贴息额度,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半年贴息一次,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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