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海市普惠性稳岗返还名单公示(第三批) |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在 5.5%以内的,其中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实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单位主动申报,临海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拟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临海市健和药店等1126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联系单位:临海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临海市河阳路档案大楼18楼) 联系人:林晗 联系电话:0576-85157068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
打印 关闭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