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卫生室逾期未校验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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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卫生室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申请办理校验手续,截至2025年10月17日已多次提醒,该卫生室超过校验期限仍未办理校验手续,现予以告知: 请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卫生室自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卫生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超过限期仍不申请办理校验手续的,我局将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十条规定,依法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通告。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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