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桥墩防撞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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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联系电话0576-85932523,邮编:317000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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