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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5-01-09 15:35
  •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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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一级子标题,其中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二级子标题。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17660/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项一倩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建设大楼,电话:0576-85382012,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法治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推动建设系统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公开,重点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利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条,主要通过临海门户网站、掌心临海等平台发布。

1.决策公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业务需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4条,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或图解。

2.管理公开。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工作动态,发布计划总结、上级文件通知等内容,深化政务服务。

3.执行公开。对财政预决算信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等重大决策项目进行跟踪公示。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公开应公开项目,整改应整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审核、办理、反馈流程。落实法制科专业对口同志负责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统一口径、统一格式,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合法合规。2024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56件,按要求进行了办理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真实、不全面和不及时引起的行政诉讼。同时,本年度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拓宽发布内容,提升业务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数字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数字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大对统计信息、财政信息等数字化的公开范围。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内容、流程、审核等机制,做到“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宣传渠道,在临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篇,掌心临海“临海城建”公众号发布文章111篇。及时更新大厅大屏幕、宣传展板、楼道、电梯等渠道信息,向办事群众全面宣传城建业务工作。

(五)监督保障

1.纳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社会监督。更新、完善公开指南,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电话、邮寄地址和受理信箱,接受全民监督。

3.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调整,落实分管领导,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发布内容、审核机制进行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6

0

0

0

0

0

1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2

0

0

0

0

0

1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6

0

0

0

0

0

1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项指标得到提升,依申请公开合规高效,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发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发布审核关仍需进一步把牢。

下一步,我们将在局党委的坚实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努力改进不足,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政务公开对于保障公众权益、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网络安全,定期巡查网站,提升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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