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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气知识
  • 日期: 2025-01-0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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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气知识

1、已通燃气的房间,用户不得再使用其它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且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在日常使用中经常检查,发现损坏等现象,应及时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软管等非燃气专用软管。

3、燃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关扳到关闭的位置,同时关闭燃具控制阀

门;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其开关在关闭的位置上,方可通气点火。4、合格燃具使用8年应强制报废更新。应选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国家认证合格的燃气灶具,以免烹调时,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燃气泄漏。严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提倡使用强排式和平衡式等安全性较高的燃气热水器5、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检查确认已关闭燃具开关和燃具控制阀门。若长期不用燃气,应到辖区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报停手续。

6、如遇供气突然中断,应确认燃具开关及燃具控制阀门为关闭状态,直至接到正常供气通知,方可继续使用。

7、应进行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抹在燃气管各接口或疑似漏气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该处漏气,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8、发现泄漏现象,则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同时通知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在泄漏处打电话、使用开关电器或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9、燃气报修

24小时报修电话:0576-95777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下桥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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