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3/2025-1378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1-25 | ||
发布单位: | 括苍镇 |
括苍镇致全镇居民关于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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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括苍镇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不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易酿成人身伤亡及火灾事故,并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安全事故和空气污染,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环境,特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限燃区域文明放。根据临海市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规定,括苍镇全镇范围内属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七、正月初八、正月初九、正月十四、正月十五等8日燃放,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二、禁燃区域不燃放。临海主城区和杜桥镇为主要禁燃区域 其他禁燃区域:禁止在括苍镇下列地点及其1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1.括苍镇人民政府; 2.大岭石窟、王士琦墓、林炯烈士故居;张家渡老街等三普文物登录点位; 3.括苍镇中心卫生院、城西中学、括苍镇中心校、括苍镇中心幼儿园、养老院、图书馆、宗教活动场所; 4.铁路沿线; 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消防重点单位; 6.军事设施所在地;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消防重点单位; 8.黄石坦3A景区; 9.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10.商品交易市场和建筑工地。 辞旧岁未必漫天烟火,迎新年待望春暖花开。括苍镇的安全与安宁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积极响应倡议共同来维护我们的家园,祝愿广大居民朋友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括苍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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