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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5-01-24 16:37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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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281号,电话:0576-85188207,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增强信息透明度。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7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以来,在临海门户公开信息916,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处罚结果信息340条,掌心临海公开51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决策结果及时公布。今年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上级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阶段性完成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结果。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总结。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临海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事项标准》,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积极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公开工作,在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充实服务事项、行政许可、公共卫生服务等信息453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将制定过程动态向社会公布。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2024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废止0件,目前可行的规范性文件3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实“七优享”、临海政策进万家栏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掌心临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做好网站及公众平台的日常巡查及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2

4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欠缺多样性,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类为主,视频类、动画类较少,特别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为能使民众更直观理解相关政策,我们将努力使解读形式兼具多样性,使内容更生动直观。对于个别信息发布存在错别字等现象,今后,我们将更严格对公开信息内容及文字进行审核、把关,减少或杜绝出现错敏字现象,确保内容准确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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