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加强临海市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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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维护群众“身后事”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我局会同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加强临海市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21日-1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改局85112473、市民政局85288158;传真:85112470; ●邮件信函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二楼发改局大楼1209室,邮编:317000。 ●邮箱:635952019@qq.com 附:《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临海市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 加强临海市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村公益性墓地经营(管理)单位: 为加强我市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台州市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4〕191号)等精神,结合成本调查结果,同时考虑当地实际,经研究就加强我市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公墓价格管理形式及适用范围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公墓单位是指经营或管理公墓、向用户提供墓穴和配套殡葬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二、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费 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民政主管部门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的原则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具体标准如下: 我市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基准价格。
墓穴使用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公墓单位根据成本,按照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具体标准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同意后,同时报市民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公墓单位现行收费标准不超过规定最高限价的,原则上不得调整。 审批合法建设合规的乡村公益性墓地,确因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等建设成本过高,本标准无法弥补成本的,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同意后可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民政部门申请单独批复价格。 三、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基本服务收费及延伸服务收费 我市乡村公益性墓地单位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我市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开展的延伸服务项目不得超出《台州市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二)规定范围。 四、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乡村公益性墓地定价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突出殡葬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加强价格政策调控,深化惠民殡葬改革,办好人民群众“身后事”。 公墓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合理确定公墓价格,并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2月@日起执行。 附件:1.台州市公墓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2.台州市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海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 台州市公墓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附件2 台州市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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