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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尤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5-01-20 14:31
  • 来源: 尤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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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要求,由尤溪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尤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临海市尤溪镇义城路188号,电话:057685930020,邮编:3170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尤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镇紧扣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关,坚持规范收集、撰写、审核、发布等操作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同时保障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有效发挥群众的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镇根据工作实际,坚持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群众参与感。主要维护以下模块内容:领导信息、岗位责任人、政策文件、政务工作、重点工作、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计划总结、信息公开指南等十多个类别,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掌心临海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2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1条,掌心临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6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且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主动收集信息,我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各办,下属单位,及时汇总、收集、分析信息并主动公开。二是坚持数字化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动态调整更新机构情况,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各栏目信息。三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充分发挥临海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村信息公开栏等传播渠道作用,全方位的公开政府信息,以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及时调整完善公开内容,落实自查整改,网站监管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加强组织建设,明确责任分工,通过进一步完善机制,以提升工作决策科学性和公众性。2024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太单一,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体现不够,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二是各模块维护不及时,例如政策解读量少,重点工作发布有遗漏。三是业务人员调整,对于相关文件及业务要求不够悉度,信息捕捉能力较为薄弱,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

下阶段改进:

一是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加强信息管理,特别是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二是增强对业务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展,以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政务公开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素养,落实政务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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