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2/2025-000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
发布单位: | 白水洋镇 |
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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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单位、本条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4年,白水洋镇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大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框架下,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务实重干、积极创新,全镇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刑衔接”、执法公示等工作全年相关数据及同比变化见下图,行政执法工作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依据不完备 一是法律法规滞后。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目前一些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其执法标准和依据并不完善,给具体行政执法带来诸多困难。二是少数领域的法律规定宏观性强,原则性高,缺少可操作性,导致现实中不好执行。三是政策与法律衔接不畅。有些政策的制定并无完备充足的法律的依据,导致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法律依据不充分等执法困境。 (二)执法人才不足 办事人员数目太少,事务项目较多,导致疲于应付。工作人员要负责包括劳动监察、政区执法、违建整治等七八类基层工作,而且要严格按照流程执行,无形中提高了工作量。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继续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这个重要工作抓手。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的力度,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行政执法”的工作新模式,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经验、做法及时提炼上升为制度机制,切实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精心筹划,认真组织,积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严格实施。二是适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监督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个案监督,切实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临海市白水洋镇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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