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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3/2025-00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单位: 市统计局
临海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日期:2025-01-02 16:11
  • 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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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海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临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

市统计局始终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学习会等形式,推进机关干部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带领全局机关干部常态化学习,科学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三是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两办印发的《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全体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强化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意识,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同时,积极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推进统计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健全机制,推进统计法治化进程。一是根据上级统计机构2024年度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临海市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临海市统计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科学规划全年统计法治工作并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二是出台《临海市统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审查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等内容。三是健全协同监督机制。与临海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印发《临海市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作了进一步的细化;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印发《关于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建立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专业统计工作协作配合的办法》,建立统计执法与专业调查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完善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全面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程度。

(三)多维普法,全面提升统计法治意识。认真贯彻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推进统计相关学习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各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主体班次4次、举办全市统计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1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治统意识。将统计普法与领导干部下基层、业务培训、调研走访、核查检查等日常统计工作相结合,积极主动开展送法入企,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在巾山广场、紫阳街、台州学院、大洋街道衮绣社区等地设点宣传、在出租车上投放宣传标语、建设统计法治公园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了解,为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打下坚实基础。

(四)规范流程,扎实开展统计监督工作。一是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执法工作计划,通过双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联动各部门各专业,对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本年共执法检查60家,立案4起。二是组织开展统计督察。今年对江南街道、汇溪镇、河头镇和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开展统计督察,及时对督察情况进行反馈,并跟进落实整改。三是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对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不高、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不到位等四方面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是推进协同监督。与组织、纪检监察、巡察、派驻纪检组、审计等部门均已建立协同监督机制,为组织部门提供人选资格审核意见、为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对象相关资料、商请审计部门提供统计巡查督察对象相关审计资料、联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组开展联合检查,扩大统计监督着力点,形成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合力。五是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台州市统计局组织召开的统计执法培训会,支持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督察检查,抽调执法骨干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检查,实地实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统计业务水平仍需加强。各镇(街道)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层次参差不齐,加上人员变动快、兼职多,日常统计工作以报表催报为主,直接指导企业的业务能力不足,对市统计局有一定的业务依赖。

(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提高。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统计员流动性大、对统计工作认识和配合度不高,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不强。

(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拓展提升。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单一,统计执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提升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做好学习表率,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将法治学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推进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带领全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积极主动谋划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专业工作融合推进,统筹抓好年度法治工作。

(二)完善法治机制,提高统计监督效能。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计部门相关职责,一是推动建立健全《临海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制度》《临海市统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临海市统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印发《临海市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全面部署年度统计法治工作。二是推动出台各项协同监督机制,建立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各项任务要求,在临海门户网站按时主动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履行普法责任,助推依法统计意识提升。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党校主体班次;向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单位,发放《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单行本、宣传册等;推行全员普法,市镇两级统计工作人员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开展多层次、立体式普法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

(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报送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临海门户网站公示;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自查、裁量权公示等工作。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压实统计法治责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对统计基础知识、数据填报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三是推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范围,进一步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中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强化依法统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临海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一是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法。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重要统计文件等学习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党校主体班次等,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是嵌入式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将统计普法工作,与报表布置、专业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积极主动开展送法入企,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统计调查,真实准确报送统计数据。三是多形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创新形式开展统计法治进广场、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全面提高统计法普及率和对统计工作的配合度。

(三)加强统计监督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通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专项检查等形式,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和曝光。二是开展统计督察。对部分镇(街道)和部门开展统计督察,规范督察流程,提升督察成效。三是贯彻协同监督相关机制。落实与市纪委市监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组、审计局等联合建立的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合力效应。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安排执法人员到专业科室跟班学习、参加国家、省、市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统计业务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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