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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5-01-16 10:36
  • 来源: 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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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海洋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9楼,电话:0576-85389919,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海洋经济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坚持审慎原则,稳妥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提案议案、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共计发布各类信息3148条,其中,发布行政处罚结果217条,统计信息8条,重点工作4条,行政审批结果公开289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主动回应公众公开诉求,合理合法做好依申请答复。2024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政务公开制度;二是细化全年政务公开内容,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三是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对每次公开内容进行敏感信息排查,确保数据安全。

(四)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清单化归集、规范化发声、集约化管理,提升信息质量与时效;三是开拓央视新闻直播间、中国渔业报、今日头条、浙江卫视、台州日报等媒体渠道,强化信息发布广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基层实操工作能力;二是开展社会评议活动,以问卷形式收集工作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式;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报,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7.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信息发布规范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差。部分科室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往往等到临近考核才突击公开,致使公众难以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二是部分信息内容专业性强。有些科室发布的信息内容过于专业,不便于公众理解,有时缺少政策解读,或是解读文件发布时间滞后,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存在局限。有些宣传栏设置不够便民,不能满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时效,扩大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和力度,以满足社会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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