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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5-01-14 08:03
  •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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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电话:0576-85389013,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为推进农业稳产保供、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一)主动公开。2024年在临海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条,其中建议提案17条、重点领域涉农补贴信息63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在政务新媒体“掌心临海”发布信息49条。认真抓好信息发布,增强农业发展、农业执法、涉农补贴等方面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提高办理水平。2024年,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发生4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守公开形式和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信息审核和发布,制定“三审三较”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信息来源科室负责人初审、信息发布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签字发布”,严控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各个环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可用性、易用性,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密切监测保障政务平台安全运营,围绕重要节日活动,加强政务平台安全值班值守和安全监测,确保出现问题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保障各平台安全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组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开展局政务公开自查自纠,将各责任科室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全局绩效考核范围,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撤回申请) 

1

0

0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与公众互动稍显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查缺补漏,强化短板。一是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务信息;二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反馈,及时了解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监督和评估,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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