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44/2024-1362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农〔2024〕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水稻育秧中心和西兰花生产重点薄弱环节机械研发提升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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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道),各项目建设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双强”行动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农业“双强”工作,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海市创新现代化农事服务改革富农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临政发〔2023〕15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海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若干意见》(临政办发〔2023〕52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4号)、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临海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扶持项目申报及政策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试行)》(临农〔2024〕31号)、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西兰花生产重点薄弱环节机械研发提升项目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的通知》(临农〔2024〕98号)等文件要求,经公开申报、专家组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临海市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和西兰花生产重点薄弱环节机械研发提升项目等2个项目列入2024年建设项目,其中,临海市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8月---2024年12月;西兰花生产重点薄弱环节机械研发提升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8月---2025年10月。 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请各相关镇(街道)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并落实项目管理联系人,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指导、监管和检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各项目建设主体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建设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项目规范管理,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规模、地点、资金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资金支出、虚假会计凭证、非法票据入账,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临海市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建设计划 2.西兰花生产重点薄弱环节机械研发提升项目建设计划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临海市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建设计划
附件2 西兰花生产重点薄弱环节机械研发提升项目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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