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3/2024-1364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5 | |
发布单位: | 桃渚镇 |
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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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提请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482.03万元,同比增长7.46%,完成年初预算101.52%;专用基金收入7005.43万元,同比增长61.7%,完成年初预算95.83%;财政综合预算支出12794.82万元,同比增长33.07%,完成年初预算100.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48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52%,专用基金支出73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04%。 (一)收入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 2023年财政总收入3856.22万元,同比增长51.28%,具体项目如下: (1)工商各税收入3827万元,同比增长52.77%;其中:增值税2237万元,同比增长45.73%;消费税5万元,同比增长400%;企业所得税115万元,同比增长21.05%;个人所得税1147万元,同比增长96.07%;城建税88万元,同比增长83.33%;城镇土地使用税97万元,同比增长177.14%;土地增值税18万元,同比下降50%;车船使用税16万元,同比增长1500%;房产税52万元,同比增长23.81%;印花税51万元,同比下降59.84%;环保税1万元(新增)。按财政体制,剔除城建税88万元,剔除消费税5万元,剔除增值税50%部分1118.5万元,剔除企业和个人所得税60%部分757.2万元,乡镇参与分成收入1858.3万元。 (2)契税收入29.22万元,同比下降33.59%。 2、地方财政收入 2023年地方财政收入为1975.52万元,同比增长43.94%。 (1)工商各税收1946.3万元,同比增长46.5%。 (2)契税收入29.22万元,同比下降33.59%。 3、专用基金收入 2023年专用基金收入为7005.43万元,同比增加61.7%,具体项目如下: (1)土地收入返还4043.04万元(其中配套费收入43.04万元;新材料产业园土地征收收入4000万元)。 (2)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3.64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3.64万元;土地租金60万元),同比增长876.66%。 (3)上级部门补助收入1096.48万元,下降64.96%。其中:交通部门778.27万元、农业部门99.34万元、文化部门20万元、其他部门198.87万元。 (4)其他收入1792.27万元,同比增长1097%(其中转业士官帮扶安置费206.7万元、美丽城镇91.6万元、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69.86万元、便民服务中心补助53.34万元、民兵连长补助19.2万元、文明城市宣传类工作经费项目3.6万元、调整历年应付转收入1002.05万元、其他收入345.92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财政综合预算支出12794.82万元,同比增长33.07%具体支出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9.44万元,同比增长22.87%,分别是:人大事务13.13万元;政府事务3356.7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9.53万元(社会事业中心和经济建设中心等)。 2、教育支出51.5万元,同比下降80.36%,(小学教育30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万元、培训支出11.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44万元,同比增长32.14%,(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5.9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44.0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62.72万元、临时救助支出0.91万元、其他优抚支出63.85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94.77万元,同比增长49.27%,(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2.7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31.7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0.24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8.4万元,同比下降61.59%。 6、城乡社区支出2763.86万元,同比增长45.3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14.96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89.5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0.2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43.5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8.95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3.3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7.6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06.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89.06万元)。 7、农林水支出1290.3万元,同比增长190.67%,(农村合作经济27.81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32.7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8.55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120.8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800.39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433.7万元(住房公积金),同比增长40.82%。 9、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65.41万元(新增)。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482.03万元,加专用基金收入7005.43万元,加上年专用基金结余469.89万元,总计镇财政可用资金12957.35万元,财政综合预算支出12794.8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结余162.53万元(专用基金结余162.53万元)。 2023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桃渚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的奋斗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力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交出了一份振奋人心的成绩单。同时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镇财政收入和可用财力增长困难,而财政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仍需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仍需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增强紧迫感、使命感,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我们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牢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重民生、保基本、抓建设、促发展”的原则,科学编制新一年财政收支预算,预计全年总收入达到10000万元,其中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6000万元、专用基金收入4000万元、财政综合预算支出9500万元。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镇财政总收入为499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7.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22.67万元、专用基金收入1408.87万元,财政综合支出6082.44万元。 (一)收入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计6000万元,截至2024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067.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为52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4%。 2、专用基金收入年初预算4000万元,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镇专用基金收入为140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2%,具体项目为: (1)土地收入返还配套费收入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18%。 (2)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2.1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82万元、租金收入1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5.14%。 (3)上级部门补助收入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38%。 (4)其他收入126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3.48%。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24年财政综合预算支出为9500万元,2024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067.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522.67万元,专用基金支出为249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4.03%,具体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3.15万元:政府事务1416.8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27万元(社会事业中心和经济建设中心等)。 (2)教育支出0.75万元(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42.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63.8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749.47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农林水支出135.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35.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81.97万元(住房公积金)。 2、政府性基金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退役士官及西藏兵)124.85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97.82万元(便民服务中心以奖代补2023年第三四季度37.34万元、美丽城镇项目95.92万元、主干道两侧风貌改造264.56万元)。 3、专用基金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3.16万元:人大事务2.81万元、政府事务348.0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2.26万元(社会事业中心和经济建设中心等)。 (2)教育支出104.1万元(小学教育24.1万元、初中教育8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2.53万元、其他优抚支出8.26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61万元(计划生育事务)。 (5)城乡社区支出820.96万元(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45.34万元;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75.62万元,其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82.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3.42万元)。 (6)农林水支出171.71万元(其他农业支出46.6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61.31万元和农村综合改革63.72万元)。 三、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我们以培植财源为工作重点,以造福百姓为根本任务,以规范有序为目标要求,着力打造发展财政、和谐财政、法治财政。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努力壮大实体经济,大力推进旅游产业,不断拓展三农发展空间。同时,落实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合理构建招商引资平台,努力扩大总量、提高收支水平。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合理把握财政支出规模,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推进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管理,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确保中央直补资金到户,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村消费。 (三)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平稳运行。坚持政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执守俭朴,进一步减压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严控“三公”经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扎实的作风,加强财政管理,全面贯彻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凝心聚力、实干争先,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打造工业新镇、旅游强镇、农渔大镇、幸福美镇,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心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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