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齐心协力,助“鳝王”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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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在括苍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同参与的一次野生动物保护巡查中,于某鱼摊前发现了一条带斑点的“小家伙”——花鳗鲡。 据悉,截至2024年,花鳗鲡仍是我国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上赫然在列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场的工作人员在确认了“鳝王”的身份后,立即联系临海市港航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安排救助。渔业行政执法队人员赶到后,对花鳗鲡进行了初步检查,其无明显外伤,且精神十足。 对此,执法人员对无意捕捞花鳗鲡的渔民进行了批评与教育,并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放归自然。 渔业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介绍道,花鳗鲡是鳗鲡目鳗鲡科鳗鲡属鱼类,又称大鳗、芦鳗、花鳗等。其成年后体长能达1米以上,体重30千克以上,故也有“鳝王”之称。这条“小家伙”目前还属于“未成年”,不仔细看很容易把它与普通鳗鱼与黄鳝搞混。近年来,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花鳗鲡的正常洄游, 使得其自然种群数量日趋枯竭,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上也处于濒危级别(EN),每条花鳗鲡的一生,都是艰难跋涉的一生,希望这些顽强的鱼类,能继续跨过高山、越过江河、奔向大海,世世代代繁衍下去。 野生动物保护之路任重而道远,市民如无意捕捞上或发现品种不一样的野生动物不可私自圈养、捕杀、贩卖或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当地自然资源规划所、派出所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及时妥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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