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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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组织专家对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临海市汛利采石有限公司报送的《临海市汛利采石有限公司临海市江南街道小溪村奇龙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评审意见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理答复。 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人民路299号 联系人:黄巍魏 联系电话:0576-85138926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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