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2/2024-1361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2024〕39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12 |
发布单位: | 白水洋镇 |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白水洋镇高温天气防火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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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现将《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白水洋镇高温天气防火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白水洋镇高温天气防火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8·9”宁波北仑集装箱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防火防爆应对,切实提升我镇各类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等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8月10日易炼红书记在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针对高温季节生产特点,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温天气防火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拉网式开展高温天气防火防爆安全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全镇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全镇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工矿、危险化学品、城市运行、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 (二)整治内容。危化品领域,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高温时段的巡检,落实遮阳、避光和喷淋等降温措施。紧盯重大安全风险部位,督促企业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防静电等工作。消防领域,要加大排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九小场所”、仓库、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防电气设备设施超负荷、线路电芯短路、电气设备老化等情况引发火灾事故。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大重点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一货”、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班车、工程车辆等的检查力度和维护频率,防止高温引发自燃、爆胎等造成事故。要进一步加大重点时间段、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力度,严格落实车辆自燃防范措施和高温时段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建设施工领域,要重点对吊装、电气焊、动火、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以及施工现场生产生活临时用房、自建房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因高温引起的各类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严防各类工程项目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导致的违规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工矿领域,要重点聚焦金属冶炼等高温作业企业、粉尘涉爆企业,严格落实防高温安全措施,严防由于高温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监管。旅游领域,要加强文旅场所安全各项管控,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户外探险、野营等旅游新业态风险,对未开发未开放的“野景区”“网红打卡点”尤其是涉水、涉林等高风险区域,要汲取前阶段黄岩落水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专人巡查值守制度,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城市运行领域,要聚焦老旧管道,组织管道燃气企业根据高温天气特点排查老旧管线安全隐患。要密切关注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场所,严防因燃气泄漏引发的群死群伤风险。特种设备领域,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排查,紧盯露天摆放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设备,落实定期巡查等举措。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1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梳理检查清单,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确保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2日至8月20日)。各个办事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要按照整治内容,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向企业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报镇安委办进行统一挂牌督办。同时要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未按要求开展整治的主体单位,确保打到痛处、形成震慑。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注意总结经验,提炼固化为工作制度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安全管长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全面起底。各相关单位要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工作作风,拉网式、高强度、全覆盖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燃气安全、工矿等重点领域关键数据,逐一建立高温防火防爆管理台账,做到点位底数清、风险底数清,为大排查大整治以及日后安全管理打下基础。 (二)强化应急处突。加强供电、供水、供气等设备检测维护工作,认真做好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加强高温预警播报,宣传防暑降温科普知识,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各类经营单位、场所切实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强化岗前教育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要加强防火防爆警示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入脑入心,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8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清单,8月3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到镇应急消防管理站。 镇安委办联系人:季泮鸿,13857678533(浙政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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