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水库移民等部门和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制定财政支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拟订就业、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社保民生项目的待遇标准。管理相关专项资金。根据要求,做好人才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