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的公示(学府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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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家园全体业主: 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和《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17〕1号)等相关规定,住宅物业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的防渗漏保修期不低于8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具体各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依据项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或建设单位与业主的相关约定。 学府家园项目由台州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的保修主体责任变更到浙江东泰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届满,现拟退还该小区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十天(2024年 8月 15 日至2024年 9 月 14日)。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将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本金及其银行存款利息余额退还给浙江东泰集团有限公司;公示期限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人等对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有保修期内的保修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为社区居委会)反映,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将反映结果整理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异议可向物业保修金监管部门反映。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物业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房屋坐落等内容,并经异议提出人签字(单位盖章)。 异议内容与物业保修具有直接关联的,由建设单位和异议人通过协商、诉讼、仲裁、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等方式解决异议。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科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临海市建设大楼2302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女士,联系电话:85810717 邮政编码:317000
本公示已同步书面张贴小区。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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