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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4-135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发〔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7-06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LHD00-2024-000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4-07-08 17:12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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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稳定发展粮油生产,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地方粮食安全,现就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围绕“稳产保供,提质增效”,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深入实施农业“双强”和产能提升行动,严格耕地保护,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科技支撑,创新经营机制,加强市场调控,推动数字赋能,不断挖掘粮食增产扩面潜力,稳步推进粮油生产规模化、产业化、优质化、绿色化和数字化。

二、目标任务

(一)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8.52万亩、总产量11.9325万吨,其中:早稻7.45万亩、3.046万吨;晚稻15.81万亩、7.5975万吨;小麦1.47万亩、0.3875万吨;大豆0.432万亩、0.092万吨;其他旱杂粮3.358万亩、0.8095万吨。扩大油料生产,完成油料播种面积1.857万亩、总产量0.2545万吨,其中:油菜1.7万亩、0.225万吨。各镇(街道)粮油生产任务详见附件1与附件2。

(二)落实地方储备,完成粮食储备7.2万吨,其中:小麦8900吨,早籼稻34130吨,中晚籼稻26828吨,成品粮晚籼米1500吨(按0.7系数折合晚籼谷2143吨);完成储备食用油965吨、粮食种子160吨、油菜种子0.205吨、化肥1778吨、农药7.5吨。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耕地保护,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占补平衡”“以补定占”,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大抛荒耕地整治,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无人耕种的耕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整合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效节水灌溉等资源,2024年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0.8501万亩和改造提升0.534万亩,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全面加强14.2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用途管护,确保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保持种粮属性。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除建设水稻育秧中心等配套粮油生产设施外,不得享受农业项目补助。继续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增施有机肥,扩种绿肥,不断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规模种粮主体自产稻谷加工、烘干、农资农机具存放等用地。

(二)落实种粮补贴,挖掘稳产扩面潜力。认真落实各级种粮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粮油生产发展资金,保持补贴标准不降低,补贴资金不减少,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保护种粮积极性。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完善补贴程序,规范资金使用,重点扶持双季稻、大豆、油料生产,继续实施水稻—西兰花轮作地方特色补贴,积极探索粮食(油)高复种模式补贴,有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优化生产布局,充分挖掘粮食扩面潜力。加快种粮补贴数字化改革,引进种粮补贴第三方核查机制,开展种粮补贴统一测绘服务,建立种粮补贴一张图,推进“粮补直达”,提高补贴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所需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市财政给予支持。

(三)推进农业“双强”,促进粮油提产增效。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单产水平和种植效益。加大良种良法示范推广,重点推广优质稳产、多抗广适的优良品种,加强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究,加快宜机化及专用品种的推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以上,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70%以上。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水稻干籽育秧、叠盘暗出苗、精量稀播、两壮两高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及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全域推进肥药减量,大力推广配方肥、缓(控)释肥、生物药剂及其配套技术,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46%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57%以上,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加快“机器换人”,全面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广工厂化育秧、全自动播种、机械化移栽、无人机植保、自动化烘干加工等智慧农机装备,大力扶持水稻育秧烘干中心和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着力破解水稻机插、油菜机收、丘陵山地机械化难点,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0%以上。加快新模式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水稻肥药减量增效技术、双季稻早插早栽促早熟技术、优质稻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山区稻油轻简化栽培技术等实用技术及粮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综合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生产模式,促进增收增效。继续实施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2024年创建粮油示范方10个以上,面积6000亩以上,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对省、市级示范方给予补助,对优秀示范方给予奖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示范方及周边农户均衡增产、优质高效。

(四)强化地方储备,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和订单奖励政策,充实储备规模,加强储备管理,完成地方储备任务,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底线。执行《浙江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加强市场监测,适时启动预案,由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入市收购,所产生的差价、利息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继续开展订单粮食诚信活动,对履约率高、粮食质量好的签约对象,适当提高订单粮食数量和奖励。严厉惩处骗取财政补贴行为,对在交售粮过程中出现以“以劣充优”“以陈顶新”及“外地冒本地”的签约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度政府订单奖励资格。国有粮食收储公司要适当配置谷糙分离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购“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民售粮,由市财政给予资金支持。推进产销合作,支持粮食批发、加工、贸易等粮食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积极打造现代化粮食批发市场,推进省外粮源基地建设。持续推进“五优联动”工作,执行优质优价政策,对优质晚稻谷单仓收储、额外奖励。推进节粮减损行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服务保障,加快产业迭代升级。加大主体培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带头人,引导农二代、粮二代从事粮油生产经营,粮油产业项目优先向规模种粮主体和中青年带头人倾斜。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建立以国资公司、强村公司为主体的土地集中流转平台,引导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促进粮田向规模主体集聚,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片区指导价机制,降低种粮成本,提高规模效益。加快推进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组建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有偿的育插秧、机耕机收、烘干加工、代种代管及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鼓励规模主体间加强合作,开展统一的农资采购、生产代管、农机作业等农事服务,对机械移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薄弱环节给予扶持。支持粮油产后加工和品牌创建,鼓励规模主体立足生产,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引导有实力的粮油企业与规模种植主体签订优质粮油生产订单,从事粮油精深加工,打造本地粮油品牌。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加强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持续推进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落实农资储备,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提高农业抗灾救灾和风险保障能力。

四、扶持政策

(一)实施规模种粮补贴。对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种粮主体,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其中:大小麦每亩补贴180元,早稻每亩补贴250元,单季晚稻每亩补贴180元,连作晚稻(不包括再生稻)每亩补贴280元。水稻—西兰花轮作50亩以上,每亩补贴150元。一季旱粮种植或“三园”(果园、桑园或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包括大小麦)50亩且套种比例50%以上,每亩分别补贴200元、150元。大豆连片种植20亩以上,每亩补贴250元。油菜连片种植20亩以上或稻麦油复种50亩以上且收获油菜籽的,每亩补贴350元。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

(二)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坚持“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点支持粮食生产。每年切出部分资金专项补贴规模种粮主体,补贴依据为上年度规模种粮复种面积,补贴标准为20元/亩。剩余资金全部用于补贴种植一年生粮食和经济作物的耕地,对改变耕地性质,种植林果(苗木、草皮)等多年生经济作物、从事养殖、弃耕抛荒及非农建设的耕地均不予补贴。

(三)落实粮食收购奖励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优先向辖区内种粮主体订购,按省定标准给予订单奖励,小麦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50元;早籼谷实行“政府订单”全覆盖,每50公斤奖励30元;中晚籼谷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订单奖励执行两个“不低于”,即订单奖励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去年标准、订单签订标准不低于去年标准。继续实行预购定金预先发放政策,对上一年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市农发行提供贷款。配合上级做好余缺调剂工作。鼓励水稻、小麦良种制(繁)种,对与持证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订单良种奖励,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奖励300元;每交售50公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50元。

(四)实行社会化服务补助。对临海市内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的主体,按大田作业面积给予每亩60元的作业补贴;申报机插补贴的主体,其作业插秧机必须安装北斗农机信息管理终端,对购置终端设备按设备购置价的50%给予补助。提供水稻植保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5000亩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每500亩次补助1000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列入购机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优先保障粮油生产机械。对经镇(街道)备案的新建烘干配套设施给予补贴,新建配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且新购烘干机1-2台,一次性补贴5万元;新建配套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且新购烘干机3台以上,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五)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实施水稻政策性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早稻、晚稻每亩保额为1200元、1400元,相应保费为60元、70元,其中财政补助55.8元、65.1元。实施大小麦、油菜政策性农业保险,每亩保额为600元、500元,相应保费为22.5元、15元,其中财政补助21元、13.5元。实施农机保险补贴,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履带式旋耕机等农业机械,实施保险费用财政补贴政策,补贴险种为机械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自燃险,财政补贴保费的70%。执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加大推广共富粮农贷,对规模种粮主体申请的贴息贷款,原则上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并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按政策要求提供贴息贷款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纳入合作银行范围。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粮食生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面落实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财政支持保护力度,统筹抓好粮油生产、流通、储备、产销协作和节粮减损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粮食自给能力,切实保障地方粮食安全。

(二)强化服务指导。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三服务”和“五送”等活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解决粮油生产中存在的信息、技术、资金等发展难题,保护好种粮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粮油生产的有利环境。各级农技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科学指导粮油生产,多种粮、种好粮,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考核激励。粮食稳产保供是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要抢抓农时,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充分挖掘粮食生产潜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本通知自2024年7月6日开始施行。

附件:1.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指标分解

2.2024年油料播种面积及产量指标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指标分解

(单位:亩、吨)

镇(街道)

全年粮食

早稻

晚稻

小麦

大豆

其他旱杂粮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古城街道

6850

2709

450

180

4100

1970

500

130

205

44

1595

385

大洋街道

7200

2832

1400

570

3600

1720

800

210

150

32

1250

300

江南街道

13600

5470

4000

1600

6500

3100

1300

345

210

45

1590

380

大田街道

10900

4782

1700

690

7800

3750

300

80

125

27

975

235

邵家渡街道

18500

7722

2100

850

12000

5800

1000

265

385

82

3015

725

杜桥镇

51950

21704

29000

11900

18000

8600

1200

315

420

89

3330

800

白水洋镇

20700

8071

900

370

12000

5800

1500

400

710

151

5590

1350

东塍镇

26390

11614

1200

490

21000

10100

1000

265

370

79

2820

680

桃渚镇

19100

8020

12000

4900

5800

2800

200

55

120

25

980

240

尤溪镇

9110

3828

600

240

6500

3100

500

130

180

38

1330

320

汛桥镇

8800

3597

1500

610

5000

2400

1600

420

80

17

620

150

沿江镇

2150

855

150

60

1300

625

100

25

70

15

530

130

汇溪镇

11000

4795

100

40

9000

4300

200

50

190

40

1510

365

小芝镇

18450

7988

5800

2400

10300

5000

1200

315

130

28

1020

245

上盘镇

12800

5128

9500

3900

1800

870

100

25

200

43

1200

290

涌泉镇

2400

761

100

40

700

340

100

25

170

36

1330

320

永丰镇

23200

9805

3500

1420

15000

7200

2200

590

280

60

2220

535

括苍镇

11150

4804

400

160

8500

4100

600

150

185

39

1465

355

河头镇

10950

4840

100

40

9200

4400

300

80

140

30

1210

290

合计

285200

119325

74500

30460

158100

75975

14700

3875

4320

920

33580

8095

附件2

2024年油料播种面积及产量指标分解

(单位:亩、吨)

镇(街道)

油料作物

其中:油菜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古城街道

735

101

700

93

大洋街道

435

60

400

53

江南街道

1455

200

1400

184

大田街道

460

63

400

53

邵家渡街道

895

123

800

106

杜桥镇

1550

212

1300

172

白水洋镇

1560

214

1400

185

东塍镇

840

115

700

93

桃渚镇

1320

180

1200

158

尤溪镇

850

116

800

106

汛桥镇

835

114

800

106

沿江镇

315

43

300

40

汇溪镇

760

104

700

93

小芝镇

1165

160

1100

146

上盘镇

430

59

300

40

涌泉镇

420

58

400

53

永丰镇

1315

180

1200

159

括苍镇

860

118

800

106

河头镇

2370

325

2300

304

合计

18570

2545

17000

2250

临政发〔2024〕9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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