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0/2024-1355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民社非准字〔2024〕7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永丰镇福随春养老院变更登记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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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永丰镇福随春养老院: 你单位要求 业务范围、住所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业务范围由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变更为服务对象: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服务内容: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住所由临海市永丰镇赤庙童村160号变更为临海市永丰镇赤缪一村赤缪童1-152号。
临海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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