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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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路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高速路网体系作用,降低公路通行成本,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实施临海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使用ETC记账卡的浙J牌照1类客车。 二、实施路段 台金高速临海市区收费站(临海城南收费站)至沿江互通收费站路段(含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 三、实施方式 车辆经临海市区收费站(临海城南收费站)、沿江收费站2处互通进入高速公路后,在驶出上述两个收费站时,系统自动核对车辆及入口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四、实施时间 2024年8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具体以车辆驶出收费站时间为准。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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