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68/2021-1156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
发布单位: | 江南街道 |
中共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江南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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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海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市委〔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是中共临海市委的派出机关,江南街道办事处是临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江南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职能,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医疗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均衡辖区内公共服务发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基层执法。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和村(社区)发展服务。 第四条 江南街道机关行政编制43名(其中专武干部3名,计生干部3名)。中共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江南街道办事处股级职数18名。 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可交叉任职,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浙委发〔2016〕6号)执行。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武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其股级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中共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江南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共26名: (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挂统计中心、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消防工作站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股级职数4名;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股级职数2名; (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文化站、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事务所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股级职数3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临海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实施。 办公时间:夏令:8:00-11:30 14:30-17:30 冬令:8:00-11:3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76-85178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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